巨野县昌源水务有限公司行为准则
发布日期:2023-7-1 10:32:59
一、行为举止规范
(一)行为举止应做到自然、文雅、端庄、大方。站立时,抬头、挺胸、收腹,双手下垂置于身体两侧或双手交叠自然下垂,双脚并拢,脚跟相靠,脚尖微开。坐下时,上身自然挺直,两肩平衡放松,后背与椅背保持一定间隙,不抖动腿和翘二郎腿。走路时,步幅适当,节奏适宜,不奔跑追逐,不边走边大声谈笑喧哗。尽量避免在客户面前打哈欠、打喷嚏,难以控制时,应侧面回避,并向对方致歉。
(二)为客户提供服务时,应礼貌、谦和、热情。接待客户时,应面带微笑,目光专注,做到来有迎声,去有送声。与客户会话时应亲切、诚恳,有问必答。工作发生差错时,应及时更正并向客户道歉。
(三)当客户的要求与政策、法律、法规及本企业制度相悖时,应向客户耐心解释,争取客户理解,做到有理有节、不卑不亢。遇有客户提出不合理要求时,应向客户委婉说明,不得与客户发生争吵。
(四)为行动不便的客户提供服务时,应主动给予特别帮助。对听力有障碍的客户,应适当提高语音,放慢语速。
(五)与客户交接钱物时,应轻拿轻放,不抛不丢。
二、仪容仪表规范
(一) 供水服务人员上岗必须统一着装,并佩戴工号牌。
(二)保持仪容仪表美观大方,服装整齐,不得浓妆艳抹,不得敞怀、不得将长裤卷起,不得戴墨镜。